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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科学管理(“省直管县”专刊)

     
 

  

导读:一、市管县体制的弊端凸显省直管县的必要性

      二、省直管县的可行性

      、一些省市在“省直管县”改革方面的尝试及探索

      四、推进强县扩权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五、省直管县改革的类型、步骤

      六、关于实施省直管县的政策建议

  一、市管县体制的弊端凸显省直管县的必要性

  第一,增加了行政层级,影响行政管理高效运转。实行市管县体制以后,地区一级政权由过去的虚设变为实置,从而在省与县之间多出一个环节,凡是县向省请示的工作,无论是政策性的,还是业务性的,可以直接与省沟通的,要通过市里的审查和推荐,形成“效率漏斗”,大大降低了行政效率。有些中央和省都已完全下放的审批权限却被市里截留,处在经济建设第一线的县域权力渐小,责任重大,责权利不对等。

  第二,行政区域与经济区域的强制性统一,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市管县体制,目的是希望经济较发达的城市辐射和带动周围农村经济的发展。但在现实中,市所辖的行政区域却往往与经济区域不一致。

  第三,市县争利严重,影响县域经济发展。市、县始终有着各自的经济利益,容易引发利益冲突。市里往往在财税分成、基建投资、项目上马等方面优先考虑市区。有些市县争利中,市里不惜运用行政手段强行解决。

  第四,一些市经济控制力小,不足以带动县域经济的发展。有些市自身实力有限,有的甚至落后于所管辖的县。在这种情况下,地级市可能更多地关注自身发展,把资源、要素和精力放在发展市区经济上,从而无力扶持县的发展,更无力顾及到大部分农村的发展,不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

  二、省直管县的可行性

  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中,改革的呼声越来越强烈,200566,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改革县乡财政的管理方式,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省直管县的改革试点。而来自县级的期盼更为明显。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政府职能调整加快,基本具备了省直管县的改革条件。

  首先,市场经济打破了传统体制下的政府管理模式,资源配置由政府主导型转向市场主导型,政府大量的微观经济管理职能转向宏观调控这从根本上减轻了各级政府的工作量,尤其是中央和省级政府,这就为省直管县提供了可能。

  其次,技术进步和基础设施的改善创造了工具上的条件。随着电话、电视的普及,特别是计算机、远程通讯等现代技术手段运用水平的提高,政府间传递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大大增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基础设施的改善、现代交通工具的发达,使得省城与县城之间的空间距离变得越来越短。

  再次,公共管理创新需要政府扁平化改革。从国外政府管理创新的经验来看,政府逐渐扁平化管理也是大势所趋,最终有利于减少行政成本和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美国管理专家还提出了“用企业精神改造政府”的重要观点。应当说,政府同企业一样,也是一种组织形式,只是职能不同,也需要提高效率,也需要减少成本。因此,必要的垂直管理是以尽可能的扁平化为前提的。

  最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地市级指导县级发展经济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大多发挥中间传递的作用。而且,市、县在发展问题上具有很多同质性。若县由省直管,市可以集中精力发展和治理城区,县更可致力发展和治理乡村。

  三、一些省市在“省直管县”改革方面的尝试及探索

  2002年起,浙江、湖北、河南、广东、江西、河北、辽宁等省先后开始了强县扩权的改革,把地级市的经济管理权限直接下放给一些重点县,在经济管理方面形成了近似于省管县的格局,海南省出于土地面积和人口较少的因素,已经完全实行了县市分治,市只管理城市本身,县则由省直接管理。重庆直辖后,也完全过渡到直管区、县,这为进一步推广省直管县积累了经验。

  从各地实际情况来看,省直管县可以从财政方面入手,由省直接统管县财政,逐步地让地级市恢复到城市管理的职能上去。目前各地实施的扩权强县,目的是在行政区划不变的情况下,把部分权限下放给县,以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推动扩权县(市)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尽快形成一批经济活力强、发展速度快、综合素质高、带动作用大的县(市),促进城乡经济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既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的客观需要,也是增强县(市)自主发展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环节。

  县域经济落后是广东的弱项,广东把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作为一大战略来抓,出台了激励型的财政机制,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已下放给地级市的审批权,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下放到县(市)。下放的权力主要涉及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外商投资、资金分配和管理、税收优惠,认定个人的技术资格及部分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还出台了加强县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关文件,真正从人、财、物入手,加强省管县及激发县域经济的发展潜力。

  在强县扩权上,河北出台的政策是:第一,坚持能放都放。扩大管理权限的基本原则是:责权统一、重心下移、能放都放、依法合规,逐步做到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需经设区市审批或管理的,变为由扩权县(市)自行审批、管理,报市备案;原需经设区市审核、报省审批的,原则上变为由扩权县(市)直接报省审批,报市备案。对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规定须经设区市审核、审批的事项,采取省、市政府委托、授权等办法放权。扩权县(市)取得相应的管理权限后,同时承担与管理权限对等的责任。第二,逐步全面推开。扩大管理权限首先在部分县(市)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搞第二批。首批试点县的选择,注重把握四个方面:县(市)综合经济实力,城市合理布局,发展潜力,城区统筹兼顾。

  省直管县强县扩权,在目前国情条件下对于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是最现实的选择。不少地方总结经验时,注意到了浙江经济大发展的经验,也认为有省直管县强县扩权的功效。

  四、推进强县扩权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目前省直管县改革的政策限于“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推进试点”的阶段,还需要各地的实践经验。而且在推进强县扩权的过程中,也有新的矛盾显现出来。据媒体报道,河南在实施强县扩权后,就出现了实行垂直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扩权政策中定位模糊、省市“两个婆婆”造成办公成本增大等尴尬现象。

  一是省辖市对扩权县市的支持力度减弱。比如,在财政配套资金问题上,对于一些已经审批的项目,省里资金下来了,要求省辖市配套的部分没有到位,而省里又没有直补的政策,这样就给县()发展带来很大资金制约。

  二是省直部门在扩权政策中定位模糊。这些部门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但他们各自都有自上而下的一套行政体制和管理体制,扩权政策在这种既成的事实面前显得无能为力。

  三是扩权带来的这部分县()事实上与原来隶属的省辖市管理脱钩,催生了与原来省辖市的矛盾。扩权县既要主动维护使用对省一级部门的话语权,还要维护与市的领导关系,这就大大增加了这些县()主要领导进行协调的工作量。

  五、省直管县改革的类型、步骤。

  就全国而言,当前改革的类型有三种:一是在形成区域经济中心和积极构建区域经济中心的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直辖市和广州、深圳、南京、武汉、青岛、大连、宁波等副省级城市,可重点加大推进“撤县建区”的力度。特别发达和比较发达的地级市也可扩大管辖范围,改近郊部分乡镇或县为市辖区,为市的发展留下空间。二是在西部面积比较大的欠发达地区,如青海、新疆、西藏、内蒙等省区,在区划没有调整的情况下,仍维持目前的行政管理格局,但可向县级单位下放一些权力。三是在上述两种情况外的大部分区域特别是经济比较发达的区域,积极探索省管县的改革,条件成熟时实行省直管县。

  省直管县的改革,总体上可以分三个步骤进行。第一个步骤是目前各省的强县扩权的改革试点,即省主要对试点县的财政进行直管,直管主要干部,并适当下放经济管理权,但仍维持市对县的行政领导地位。第二个步骤应当是市和县分治,相互不再是上下级关系,统一由省直管,重新定位市和县的功能,市的职能要有增有减,县的职能要合理扩充。第三个步骤是市的改革,扩大市辖区范围,临近镇乡或县可改为市辖区,合理调整精简机构和人员,这方面有北京、上海、广东的改革经验。总的方向应当是,撤销传统意义上管县的地级市(级别可保留),市县分置,省直管县。

  六、关于实施省直管县的政策建议

  第一,当前省域面积处于中小程度的省份,改革呼声比较强烈,干群认识比较一致。这是当前改革的有利时机。但同时广大农村地区大多经济、观念都较为落后,所以改革只能稳步推进,而不可操之过急,对层级不能刻意划一,须考虑到地区的特殊性。

  第二,解决三农问题,县级政府责任重大。省级政府应把大量的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行政单位,使得大量的具体事务由县级行政单位解决,减小省县发生关系的工作量,这是目前县级行政单位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这样可以使县级行政单位功能完善,成为真正的一级权力主体,其发展经济和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将会大幅度提高。

  第三,目前省直管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表面是扩权县(市)与省里、市里对接不好,沟通不好,对扩权政策不熟知,用得不足、不活,但实际上是缺乏相关实施细则,一些应该下放到县(市)的管理审批权限没有下放,仍需到市里办理,扩权政策执行不彻底。这就需要省出台一些文件,以保证强县扩权的推进力度。

  第四,在强县扩权基础上的省直管县,这种体制上的大手术,牵涉到数以万计官员的利益,其影响之巨是可想而知的。如果说,我们以往的所有改革都要考虑到群众的承受度,那么,这项改革所要进行的机构和人员调整,将主要考验地级市及官员的承受度,从改革试点的情况来看,这一层级还有不少疑问和困惑需要解决,在面上对改革不好提出反对的意见,但心里还有抵触和某种失落感。此方面还应做大量艰苦的工作,要考虑比较稳妥的渐进式改革方案。

  第五,在条件成熟后改乡镇政府为县级单位的派出机构,合理确定乡镇行政机构的管理幅度。目前,乡镇财政风险日益显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受损严重,国家大范围、大幅度减免农业税,也会使乡财政收入减少,如果不采取改革措施,乡镇为保运转,就可能转嫁压力,继续违规克扣农民,农民负担也难根治。为改变这种状况,需要明确乡镇一级政府在今后改革中的定位,可考虑把乡镇一级政府改成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财政由县政府掌控和统筹,这样也可防止新的三农政策落实出现反弹。从服务于强县扩权和省直管县的高度出发,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撤小乡并大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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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6-16 17:40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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