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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部制"首试"行政三分" 决策权执行权分家

     
 

  拥有经济特区“头衔”、在经济“战场”扮演了29年“急先锋”角色的深圳,这次又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担当起了“先行军”。日前,在深圳市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经中央编委和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终于掀开“盖头”。

  

  深圳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规定要在10月1日前也就是两个月内完成,改革后深圳市政府设置31个工作部门,比改革前减少15个,精简幅度达到了三分之一,大大低于中央规定的大城市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

  

  深圳政府机构改革动员会议宣布减少15个政府机构,并按照大部制思路对现有机构进行全面重组,建立起了“委”、“局”、“办”的政府架构。“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分开,被人们称为“行政三分制”,是深圳此次行政改革人们最寄予希望的改革内容。按照改革者的设想,“行政三分制”是将政府职能部门分为决策部门、执行部门、监督部门三大板块,使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协调,从而达到防止公职人员滥用权力的目的,提高行政效率。

  

  其实,深圳酝酿“行政三分制”改革已经有8年时间,早在2001年就曾经一度启动,并在2003年被当时的深圳市主要领导高调对外透露。当时,我们就曾经对深圳的这一探索做过相关报道。然而后来,这一被广泛期待的探索却搁浅静默,悄无声息。下面就让我们把时间再回溯到8年前:

  

  2001年12月,中国经历15年艰苦谈判后加入世贸组织,而政府如何“入世”,中编办选择了屡创神奇的年轻城市深圳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此成立了课题小组。

  

  2003年1月,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时的深圳市主要领导透露,深圳即将成为中国惟一推行“行政权三分”试点改革的城市,并且描绘这一全新的政府架构是:决策部门只有决策权而没有执行权;执行部门只有执行权而没有决策权;监察局和审计局将作为监督部门直属市长管辖。

  

  但是此后,这项探索却再无下文,由于种种原因,进入了长达6年的“静默期”。不过酝酿和铺垫一直未曾停步,直到今年深圳正式按下重启键,“行政三分制”改革又回到了人们的视线。(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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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31 14:49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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